各市建委(建設局):
為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準備工作,保障改革期間企業生産經營不受影響,經研究,決定延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廳核準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築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和設區市建設部門核準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間屆滿的,統一延至2022年6月30日。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以上範圍内的企業無需再申請資質延續。企業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自行下載延期後的電子證書。未取得上述資質電子證書的企業,請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申請換發電子證書,具體辦理可咨詢我廳政務服務中心,電話:0571-85216767。
二、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請辦理企業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規定申請重新核定,不納入統一延期的範圍。
三、本通知發布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我廳将及時調整公布有關服務措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