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驗收是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的“最後一公裡”,也是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難點。省建設廳等部門按照數字化改革的理念和方法,落實《浙江省營商環境優化提升行動方案》提出的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确定“強監管、簡驗收、優服務”的改革思路,開展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監管驗收服務集成改革。
7月1日下午,全省工程建設項目監管驗收服務集成改革視頻推進會召開,總結交流改革試點經驗,全面部署全省改革工作。省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姚昭晖參加會議并講話。
這項改革今年上半年在舟山、平湖、柯橋、溫嶺等地試點實施,已有46個項目先行先試,25個已完成項目的驗收全過程時間(政府部門審批時間加建設單位整改問題時間)平均12天,比原來提速80%。在試點取得明顯成效的基礎上,今日起全省全面實施這項改革,改革目标是建設過程有效管、竣工驗收快速辦,重點是實現“三個一體化”。
——審批事項辦理一體化。按照“一件事”理念,将建設部門實施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建設工程(含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驗收、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自然資源部門實施的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建設用地複核驗收,人防部門實施的人防工程或者兼顧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氣象部門實施的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共7個審批事項納入改革範圍,對表單和材料整合優化,建設單位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3.0(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2.0)提交一套材料、進行一次申請,通過系統對接和數據共享,減少2/3以上的申請表單填報内容,申請材料整合精簡到26份,而且其中11份通過系統共享自動獲取。建設單位無需再對每個事項單獨申請,有效解決了不同事項申請辦理時重複提交相同或類似材料的問題。
——部門協同實施一體化。建立牽頭部門協調督辦、多部門聯合實施的工作機制,市、縣(市、區)建設部門或者當地政府确定的牽頭部門(以下統稱牽頭部門)統籌協調各部門做好書面審查、現場踏勘評定、整改跟蹤複查等工作,提醒和督促各部門審批總用時不超過20個工作日。對受理、現場踏勘、整改複查等重要環節,牽頭部門統一征求、協調各部門意見并反饋建設單位,避免不同部門意見沖突導緻建設單位無所适從、反複折騰,切實為企業減輕負擔。通過系統建立企業便利最大化的靈活辦理機制,某一部門審查内容已經符合要求但是其他部門前置驗收結果尚未出具的,可按其他部門通過驗收的情形先完成内部審批流程,待其他部門出具的驗收合格結果文書(證照)通過系統自動補充後,立即辦結驗收事項;對有些驗收事項結果文書(證照)是另一事項申請材料,建設單位無法在申請聯合驗收時提交的,系統先容缺受理,前置事項驗收結果文書(證照)産生後,由系統自動補充作為關聯事項的申請材料,無需建設單位另行提交。将審批協同延伸至事中事後監管,各部門通過聯合開展監督檢查、直接應用其他部門的監督檢查結果或者材料等方式,降低監管成本、提升監管效率,同時将監管情況作為竣工階段辦理相應驗收事項的依據。
——監管驗收服務一體化。以前工程建設項目驗收階段審批難,根源在于監管與驗收缺乏銜接,很多事中事後監管中沒有解決的問題集中暴露于驗收階段,導緻整改多、時間長、通過難。這次改革統籌做好精簡審批的“減法”和強化監管服務的“加法”,建設運行“浙裡建”重大應用,将各部門集中在竣工階段實施驗收的内容,通過工程建設全過程數字化管理,分解到事中事後監管的關鍵環節和重要節點,加強指導服務、查驗核實并歸集數據,為竣工階段的各類驗收提供基礎依據,有關部門結合項目實際情況以及日常監管數據積累等因素,可以不再通過現場踏勘等傳統方式實施驗收審批,大大提高驗收階段審批效率。建設部門通過“浙裡建”應用的工程圖紙在線場景為發展改革、自然資源、人防、氣象等部門提供工程建設全過程數字化圖紙的查閱、調用等服務,方便各部門以數字化圖紙為基礎核實建設活動是否按照審批要求、設計方案和施工圖施工,提高監管的便捷性和精準性。進一步優化審批和監管過程中的服務,各部門在尊重企業意願的前提下,針對政策性、專業性較強的問題和疑難、複雜問題,開展業務培訓、專項輔導、現場指導,幫助建設單位以及其他參建單位在建設過程中切實落實前期審批要求,及時做好後續驗收準備。
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人防辦、省氣象局參加會議。舟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平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紹興市柯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言,各市、縣(區、市)建設、發改、自然資源、人防、氣象、政務服務等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共1089人在分會場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