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改革與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相适應
2020年7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辦标〔2020〕38号),決定在全國房地産開發項目,以及部分有條件的國有資金投資項目進行工程造價改革試點。通過改進工程計量和計價規則、完善工程計價依據發布機制、加強工程造價數據積累、強化建設單位造價管控責任、嚴格施工合同履約管理等措施,推行清單計量、市場詢價、自主報價、競争定價的工程計價方式,進一步完善工程造價市場形成機制。
浙江省造價市場化改革工作持續縱深推進
2020年12月23日,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工程造價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決定在舟山、金華、嘉興三市選擇2-3個投資額1億元以内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發承包項目,開展“取消最高投标限價按定額計價”的改革試點。《實施意見》明确分三個階段分步實施,引導建設各方主體通過曆史積累數據分類整理逐步建立工程造價數據庫,試點項目可采用市場詢價或者利用工程造價數據庫和造價指數動态調整等方式編制招标控制價,反映拟建工程的市場實際價格水平。穩步推進浙江省工程造價改革工作,從而促進浙江省建築業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浙江自貿試驗區建設和“一帶一路”建設,并為全國的工程造價改革提供寶貴的經驗。
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繼印發《浙江省工程造價改革實施意見》後,再次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改革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通過【印發一個實施意見、出台一項指導意見、組建一個專家團隊、明确一批任務清單、遴選一批試點項目、制定一系列配套舉措】等系列措施加快推進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在試點項目工程量清單和招标控制價編制、投标報價、招标投标、合同簽訂等方面提出了指導意見。在現行《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規則(2018版)》的基礎上,統一規範了試點項目工程計價的表式模闆,為造價改革順利推進提供技術保障。
邀請省發改委、省财政廳等部門和造價行業資深專家,成立工程造價改革工作專家組,負責全省工程造價改革頂層設計,督促指導試點地區開展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審核試點地區工程造價改革實施方案,研究改革過程中的相關技術問題,為工程造價改革提出意見和建議。圍繞創新工程造價市場形成機制、建立計價依據動态管理工作機制、完善數字化平台建設工作機制、強化工程造價監管服務工作機制等四個方面,制定了21項工作舉措,明确工作分工和完成時間節點,強化責任落實。目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任務8項,正在進行的任務9項,長期推進的任務4項,積極推進工程造價改革試點工作。
三個試點地區高度重視工程造價改革,精心挑選了9個投資金額在1億元以内,工期360天以内的工程項目來開展造價改革試點,包括2個老舊小區改造工程、5個房建工程、2個市政道路工程。浙江省首個進入開工建設階段的造價改革試點工程——金華職業技術學院學士苑9#學生公寓樓改建項目(以下簡稱“金職院”項目)于2021年7月5日上午在金華市正式開工,“金職院”項目開工建設是浙江省造價管理機構深入貫徹落實建設部和廳黨組決策部署要求,全面推進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的重要舉措,在嘉興市造價市場化改革實現項目中,通過組織專家組對模拟試點項目的特征經過測算和技術修正,根據工程概況和前期進展情況,分别模拟發布相應的工程當前市場水平造價指标,指導控制價編輯;組織專家編制試點項目任務清單,在招投标過程中,投标單位以任務清單進行報價。兩個地區試點項目的實施是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貫徹落實《工程造價改革方案》及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改革試點工作相關要求的具體實踐,标志着浙江省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正持續向縱深推進。